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5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6位序,比较考生志愿顺序,按各自顺序分别投档。志愿顺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同时投档。
答案来源于: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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