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编导
一、考试科目:(专业总成绩:300分)
(一)初试:(100分)
散文写作:考生根据所给题目作文。考查考生的文字能力和运用形象思维来叙事、状物、抒情的能力。
散文写作:考生根据所给题目作文。考查考生的文字能力和运用形象思维来叙事、状物、抒情的能力。
散文写作:考生根据所给题目作文。考查考生的文字能力和运用形象思维来叙事、状物、抒情的能力。
(二)复试:(100分)
故事写作:考生根据所提供材料编写故事。考查考生的艺术想象力、创作构思与表达等能力。
故事写作:考生根据所提供材料编写故事。考查考生的艺术想象力、创作构思与表达等能力。
故事写作:考生根据所提供材料编写故事。考查考生的艺术想象力、创作构思与表达等能力。
(三)三试:(100分)
综合能力测试(面试):
综合能力测试(面试):
综合能力测试(面试):
1.导演构思(70分):通过导演素质测试(即兴小品创作、交流等),进一步了解考生的专业潜质和艺术感觉。
2.综合素质测试(30分):通过考官即兴提问,了解考生知识面、文化底蕴与素质,以及相关的专业素质与能力。
二、录取方法:
(一)初试、复试、三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总成绩。根据专业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一般按招生计划数的三倍左右确定专业合格名单,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二)专业合格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低分数线的基础上,且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150分制),以专业总成绩(换算成750分制)加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为合成分,依据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三)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150分制)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优先录取。(若达“一本线”的考生超出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则仍依据该专业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三、备注:
初、复试与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统一考试。
初、复试与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统一考试。
初、复试与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统一考试。
(3)影视摄影与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