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入学之日),或硕士结业,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条件:①进修过至少5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②在有关学术期刊曾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提供发表论文的摘要),或获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成果奖励。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2. 英语水平要求:英语能力优秀,至少符合以下任一项。
(1)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且成绩≥500分;
(2) 托福(TOEFL)成绩≥95分;
(3) 雅思(IELTS)成绩≥-6.5分;
(4) 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5)或其他相当英语水平能力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