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试成绩占60%,复试综合成绩占40%,两项成绩之和为总成绩。
复试综合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0.125+专业课笔试成绩×0.125+综合面试成绩×0.75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6+复试综合成绩×0.4
入学考试的总成绩(加权后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笔试、综合面试、复试综合成绩或总成绩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参加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比较教育学》、《教学论》两门课程,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须与同等学力考生一样加试。同等学力、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除外),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初试总分加15分;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指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且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即:“双少”考生,不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或单科可降低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高项加分。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达到培养单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于3月16日前联系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将通知本单位准予参加复试。
2019年武汉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核算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