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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温州商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附则

2019年温州商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附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10-08 19:33:00 解决时间:2019-02-20 16:27

满意答案

八、附则

1.学校依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教计〔2018〕22号)文件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

2.学校设立多种奖学金,金额高,获奖面广。

3.学校选拔录取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7-86689055。录取结果将通过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或温州商学院招生网(http://zs.***.cn)公布。

4.招生工作联系方式:温州商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热线:0577-86698888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微博:http://t.***/wucczs

微信公众号:zswucc

5.本章程由温州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2-20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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