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具有下述条件之一的同等学力的人员:
(1)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a.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满2年或2年以上的人员;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c.辅修过报考专业的本科全部主干课程(含英语四级)且成绩优良。
(2)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单独考试考生除符合条件(一)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
2. 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出具报考证明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8年10月10日—31日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 ***.c )。
考生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及我校的网上公告和报考须知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
(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于12月4日之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报名无效。
西安交通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6111)按规定接受符合下列要求的考生报名及现场确认:
(1) 报考我校的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延安大学、陕西理工大学、宝鸡文理学院、榆林学院应届生除外,该校学生应选择其就读学校作为报名点);
(2) 报考我校的户籍在陕西或工作单位在陕西的往届毕业生;
(3) 报考我校的单独考试、艺术(135100)及同等学力(报考MBA、MPA、
MEM的同等学力考生除外)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名点报考;
(4) 报考省外高校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应届生)。
我校为非社会报考点,除以上考生外一律不受理其他考生报名。外省考生报考我校按当地省级招生单位的规定选择报名点报考。
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我校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所需材料及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关通知。
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确认网报信息,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采集本人图像。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未经现场信息确认者,报考无效。
24日进行)。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人员除符合条件(一)、(二)外还须满足: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五)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人员除符合条件(一)、(二)外还须满足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满足条件(四)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除符合条件(一)外还须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工作经验。
(七)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除符合条件(一)、(二)外还须为普通高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全日制(五年制)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人员,除符合报考条件外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
(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九)持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报考的人员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