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非学历教育考生(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无硕士毕业证书),必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第2、5项仅限“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