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省
浙江省普通类录取的新生,符合以下条件可获得一、二、三等奖学金。
V1.一等奖:高考总分位次号列浙江省第一段前5000名,奖励6万元。
V2.二等奖:高考总分位次号列浙江省第一段前10000名,奖励3万元。
V3.三等奖:高考总分位次号列浙江省第一段前20000名,奖励2万元。
(二)其它省份
省外文理科录取的新生,其高考成绩高于所在省(自治区)当年相应文科一批线40分(含)或理科一批线60分(含)以上的,奖励1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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