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浙江警察学院的考生不享受体育加分政策,其他类政策加分先将可加分值加在高考文化总分上,然后按照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折合成综合成绩。
2.报考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怖方向)且上政治考察分数线的考生,6项体能成绩总分550分(含)以上者优先录取。
3.录取顺序:在政治考察合格考生中,先录取全省统招专业,后录取分市计划。全省统招专业男女按照计划录取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如果填报了其他分市计划专业志愿或服从志愿,则参加分市计划的录取,分市计划专业在符合选考科目要求基础上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4.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综合测试体能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
5.分市计划专业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将选考科目符合要求的考生调剂到该市招生计划未满专业。
6.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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