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在符合报考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录取结束后由我校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答案来源于:2019年浙江中医药大学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2019年浙江中医药大学学历教育报名、考试与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