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
1.考核形式:各学院根据本专业培养要求,确定考核方式。
2.考核内容:在综合审查、评价考生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的基础上,考核一门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重点考核申请人的基础知识、科研能力及其培养潜质等。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的考核情况独立打分。考核过程要有相关记录及考核成绩,并由考核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备查。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单科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考核在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并公布拟录取名单。
(二)普通招考
1.初试科目:包括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均为笔试。
2.初试时间:预计为2019年4月中旬,考试时间为一天半。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初试地点:学校南湖校区。
4.成绩查询:考生可于4月底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初试成绩,学校不另向考生邮寄初试成绩书面通知单。
(三)普通招考的跨专业联考
普通招考博士生初试“业务课一”继续实行跨专业联考。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哲学专业的业务课一为校内联考。
1.联考科目“经济学一”,适用于理论经济学各专业;
2.联考科目“经济学二”适用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管理学各专业可选用;
3.联考科目“法学基础”,适用于法学各专业;
4.联考科目“管理学”,适用于管理学各专业。
5.联考科目“哲学基础”,适用于哲学各专业。
联考科目初试大纲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