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部分本科专业外,其他综合性院校原则上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我市统考未涉及专业除外),直接认定我市专业统考成绩,若需单独组织校考,须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直接认定我市专业统考成绩。我市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专业校考,校考的科目、内容、计分标准、评分办法及其时间、地点均由学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
下面,小编带大家去看看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类本科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学校名单!
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
参照独立设置艺术类本科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学校名单
独立设置艺术院校:
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
经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学校:
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北京印刷学院、天津工业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苏州大学、浙江传媒学院、内蒙古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音乐学院、武汉设计工程学院
注:
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
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1个艺术类本科专业);
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具有蒙古族特色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绘画等4个本科专业);
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武汉设计工程学院(仅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3个本科专业);
浙江音乐学院(仅限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5个本科专业)
(一)考点设置
市内外高校在渝组织专业校考的考点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设置,其中,美术类专业考点设在四川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非美术类专业考点设在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巴南校区),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联系电话023-62333136;62335791。考试时间及相关要求详见各校招生简章。
(二)考生报考
报考认定我市专业统考成绩院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只须参加我市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达到相应类别低控制分数线),即可填报该校相应专业。
报考单独组织专业校考院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根据招生院校要求凭专业报考证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如果招生学校组织的校考专业在我市专业统考范围内,考生必须先参加我市的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方能参加招生学校的校考,否则校考成绩无效。报考资料等相关信息请查阅校考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学校对考生身体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应按教育部规定的专业受限条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