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多种助学渠道。
1.助学对象
(1)来自国家级贫困县的农村地区,家庭以种地为主,且由于自然灾害而引起收人大幅度减少;
(2)家庭成员中无18-55岁的青壮劳动力,没有直接经济来源;
(3)属于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等;
(4)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失业),无固定收人;
(5)家庭人口多,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成员正接受非义务教育;
(6)家庭成员因残疾或疾病而丧失劳动能力;
(7)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
(8)家庭成员因遭遇突发性灾变,造身及财产的重大损失;
(9)家庭因遭遇自然灾害,造身及财产的重大损失;
(10)因父母离异或单亲家庭,导致家庭经济收人低;
(11)家在重灾区,因灾害导致“三无”(无房屋、无父母、无收人);
2.助学方式
(1)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400元1人/年;二等助学金2750元/人/年;
(2)伙食补助:2000元1人/年;
(3)学校助学金1000元1人/年;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000元1人/年;
(5)校内助学借款:6000元/人1年;
(6)勤工助学:400-500元/人/月;
(7)重大变故补助金:视具体情况给予500-3000元/人/年;
(8)学费减免:视具体情况给予不同程度减免,
(注:申请上述助学方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专升本继续深造的学历通道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辽宁省应往届高职合格毕业生可以参加“高职毕业生升人本科学校继续学习招生考试”(简称“专升本”),被本科院校录取后,按照本科院校学生的学籍和毕业证书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2019年我校共989名学生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388名学生被录取。2019年,我校通过专升本考试升人东北财经大学113人,沈阳工程学院38人,辽宁科技大学29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9人,沈阳师范大学27人,大连海洋大学24人,辽宁工业大学22人,大连外国语大学19人,大连交通大学15人,辽东学院14人,沈阳大学、辽宁对外经贸学院、辽宁科技学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鞍山师范学院等其它学校共58人。
答案来源于:2020级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报到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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