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采用材料审核方式进行,招生学部(院系)综合评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确定复试成绩。
考生须于我校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学10天内(具体时间届时公布)将下列书面材料寄送至报考学部(院系)。请用快递邮寄,邮寄地址见附件,查找相应的学部(院系)邮寄,邮政编码:100875。
(1)《报名登记表》。该表由考生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硕士生招生”栏按照相关通知要求下载打印,本人亲笔签名,由任教学校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2)任教工作总结及研究计划报告。提交一份3000字左右的报告,说明任教一学期的工作心得,以及攻读教育硕士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
(3)大学学习期间和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学部(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要求2020年初公布。
未按时寄送材料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校不予录取。
复试期间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凡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复试成绩及格者予以拟录取,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020年北京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教育硕士复试与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