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统筹各项资金建立了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各学院视情况制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奖励政策。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硕博连读奖学金、直博奖学金、学术创新奖、专项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津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服兵役研究生国家教育资助、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具体项目有: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2.学业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当年的全额学费,二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当年的半额学费,学业奖学金覆盖面可达70%。法律硕士、翻译硕士的学业奖学金由相关学院参照学校办法自行制定奖励办法,具体请咨询相关学院。 3.复试时确认硕博连读的推免生在通过学校组织的硕博连读考核后可享受1万元的奖励;所有硕博连读生均享受300元/月的奖励,从硕博连读考核通过后按月发放,直到转为博士研究生为止。
4.直博学生入学后,除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各项待遇外,学校还拟将一次性奖励其直博奖学金2万元。
5.学术创新奖采用学术创新业绩积分办法进行评选,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共四个等级。 6.学制内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500元/月。 7.学校和学院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助研”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并为完成相应岗位任务的研究生发放岗位津贴。 8.“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的考生还将获得额外资助。有关事宜见《2020年大连海事大学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硕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简介》。 学校制定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以《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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