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探索引导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及退役士兵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向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完善高等教育多元化招生考试录取机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菏泽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菏泽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菏泽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020年菏泽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