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2.新生入学后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查和身体健康检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我院将于7月底公布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凡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合格线的考生,请自行在微信公众号上查询并下载合格证,我院不单独寄发纸质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
本简章由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锦江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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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招生处:028-85430270;教务处:028-85430286)
附件一:四川音乐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
附件二:四川音乐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考试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
答案来源于:2020年四川音乐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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