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线上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保证作品的真实性,视频录制须同期不间断、不得转切、不得编辑美化。线上正式考试前,每一名考生均须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未签订者取消考试资格;正式视频录制中,考生要严格按照拍摄要求进行视频录制,不得离开拍摄画面,不得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声音、背景、着装等,更不得出现考生姓名、考号等个人信息,否则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录制视频环境等其它客观因素不影响专业成绩评定。
2、考试各环节出现违规作弊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
3、农村和贫困地区不具备智能手机和无线网络条件的考生,可以向我校提出申请,由我校协调解决。确有困难的考生须于4月23日前将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联系电话、居住地及申请理由等信息发送至邮箱syzsxf@***。
4、专业合格考生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考试。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国际艺术交流学院中俄、中韩相关项目的专业除外),请考生斟酌。
5、新生入校后必须接受学校组织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明显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处理。
6、本科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费函〔2018〕72号文件执行。
7、2020年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山东省发改委和山东省教育厅终下达的计划为准。
8、2021年起,报考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山东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且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
9、请广大考生切实做好自身防护,合理安排时间,安心备考。疫情防控期间,我校官方网站(www.***.cn)、我校本专科招生信息网站(http://zsbgs.***.cn)、山东艺术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sdca1958)将及时发布相关新信息,考生如需咨询,可致电:0531-86423303,0531-86423300,线上考试技术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QQ:。纪检监察部门受理招生考试工作期间的信访举报,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纪委电话:0531-86522223。
10、本校招生信息暂以本简章和学校本专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如遇有上级政策调整及其他变化,以本校2020年发布的招生章程为准。我校未成立除本校招生办公室以外的任何招生咨询机构,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校外人员代为发布招生广告、宣传资料或代理招生。
2020年山东艺术学院省内其他几项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