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绩构成
凡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同时具备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
文化成绩分本科文化成绩和高职(专科)文化成绩。考生报考本科阶段的文化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考生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中取得的三门科目成绩构成;考生报考高职(专科)阶段的文化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构成。
专业成绩分专业统考成绩和专业校考成绩。本市目前设8个专业统考类别,分别为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表演类、体育类、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和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各类别的专业统考成绩由其考试科目成绩构成;专业校考由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组织,专业校考成绩由考生报考院校设置的校考科目成绩构成。
(二)成绩取得
考生须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规定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相关报考条件。按规定参加秋季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可取得文化成绩;参加不同类别专业统考可取得相应的专业统考成绩,允许考生兼考不同类别的专业统考;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可取得专业校考成绩。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艺术体育类考生成绩构成与取得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