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院本科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已截止,不接受补报名。
2. 声乐演唱方向的考生暂定到校复试期间进行身高和声带检查;音乐戏剧表演方向的考生暂定到校复试期间进行声带检查。
3. 到校复试时学院提供钢琴、竖琴(限管弦乐器演奏方向使用)、大型打击乐器(限打击乐演奏方向使用)、管风琴与电子管风琴(限现代器乐演奏方向使用),其余一律自备。
4. 入学后进行健康及身份复查,专业成绩复测。如发现不适合学习的疾病或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复测成绩有差异的,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5. 所有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 学生毕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
7.本年度我院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各项原则、要求及内容以此简章为准,原《2020年上海音乐学院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即行废止。
2020年上海音乐学院本科艺术类其他事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