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在校考结束后适时按所在省该专业招生计划总数4倍以内数量划定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线并公布合格线。考生可在校考结束后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站(http://zs.***.cn)或打咨询电话(024-89724466)查询成绩,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辽宁省,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大连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辽宁警察学院、北京城市学院6所高校联合进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艺术类校考加试,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统一组织专业测试,其他5所高校承认沈航校考成绩,校考成绩共享,合格线划定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山东省,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城市学院、大连民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4所高校联合进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艺术类校考加试,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统一组织专业测试,其他3所高校承认沈航校考成绩,校考成绩共享,合格线划定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办法
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需为所在省艺术类考生,考生需参加我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网上公布专业校考成绩为合格的考生不再发放纸质合格证,高考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以上。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均按综合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40%+专业校考成绩×60%。(具体内容详见沈航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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