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档比例
普通类: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不超过 105;
在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不超过 120。艺术类、体育类:按各省招考办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院校志愿及录取
辽宁省: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艺术类中美术学(师范)、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表演、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表演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体育类在辽宁省体育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其他省份: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当院校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时,接收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4. 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录取政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 普通类: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2) 体育教育专业:投档考生按辽宁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我校按文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3) 艺术类:考生进档后,我校根据录取原则:美术类专业按相关成绩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非美术类专业按相关成绩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无分数级差。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如综合分数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按文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按数学、语文、英语)。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如专业分数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按文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按数学、语文、英语)。
6.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1)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成绩不低于180 分,专业成绩不低于40 分的基础上,我校划定文化和专业成绩的低控制分数线;招生项目之间的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上线考生依据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30 +体育专项成绩×70
对具备运动健将和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考试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分别降低50 分和30 分录取。
考生若已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
(2)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学(师范)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音乐表演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表演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舞蹈表演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8+文化成绩×0.2)。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师范)、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2+专业成绩)。
(3) 辽宁省农村专项计划
录取批次:辽宁省普通类本科批次投档模式: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招生专业:汉语言文学(师范)、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7.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86592067(传真)
024-86592982(监督)
招生网址:http://zs.***.cn
沈阳师范大学2020 年6 月1 日
2020年沈阳师范大学录取办法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