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的内地省份
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及同一专业不同方向,因考核内容和录取方法不同分为三类。所有艺术类本科专业(含方向)考生需取得我校承认的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相应专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不同专业(含方向)确定不同录取原则:
第一类:达到上述前提后,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的专业有:艺术管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第二类:达到上述前提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的专业有:音乐表演、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注:音乐表演专业,按照专业小方向成绩择优录取)
第三类:达到上述前提后,按照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各占50%比例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的专业有:
(1)美术学类:美术学(美术教育)、绘画、雕塑、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2)设计学类:环境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3)其他专业:美术学(美术史论)、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播音与主持艺术。
(综合分排序的(1)美术学类和(2)设计学类专业,在各自类别中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公式:综合分=专业成绩×系数×50%+文化课成绩×50%;系数=高考文化课满分/我校专业考试满分,(高考文化课满分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高考满分为准);
例:以高考满分750分为例,考生文化课满分为750分,我校专业考试满分为200分,系数=750/200=3.75(高考成绩满分不为750分的以此类推)。
专业录取过程中,后一名出现同分时,按各省考试院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相关专业须达到所在省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其他相关要求,我校按照生源省份规定执行。
2.专业成绩使用各省相关专业省级统考(联考)成绩的内地省份
山东、湖南、河北、安徽、江苏、广东、甘肃(含宁夏未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考生),因疫情影响未组织校考,艺术类本科各专业使用统考(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原则做出相应调整。在与各省教育考试院协调确认后,将于录取前在我校招生就业处官网公布调整后的录取原则。
3.新疆
我校疆内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使用自治区美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艺术管理三个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录取原则做出相应调整。在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协调确认后,将于录取前在我校招生就业处官网公布调整后的录取原则。
答案来源于:2020年新疆艺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0年新疆艺术学院普通本科艺术类普通本科艺术类各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