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包括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申请和向我院线下递交申请材料两部分程序。
(1)网上报名申请及需上传的申请材料
2020年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学校将开通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所有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者以及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专项计划(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申请者都须在该时间段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参见《浙江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报名通知》。网上报名时需确定导师,报名前请与导师联系并征得导师同意。
网上报名申请时需上传以下材料:
①《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
②一份包括学习以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需附近照)。
③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
④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开题报告全文(应届生),若往届生无硕士学位论文的,请附简要说明。
⑤两篇学术论文代表作(不限是否发表)。
⑥一份3000字左右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的在读证明)。
⑧代表性的获奖证书的扫描件及参与课题的证明(总数不超过5项)。
⑨外语水平证书扫描件。
注1.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扫描件;
注2.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须上传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签字盖章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扫描件;
注3. 对口支援的考生,须上传由考生所在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注4. 互联网金融学专业在职考生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线下需递交的材料
线下需递交的材料(纸质材料):两封所报学科专业领域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见附件2)。
递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大西区经济学院319室。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请用EMS或顺丰邮寄,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考生专家推荐信”字样。
递交时间: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2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递交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3)注意事项
①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复试时,将要求查验上述材料的原件。
③根据情况,招生单位可能会要求申请者提交其他补充材料。
④若发现材料造假,将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即使已被录取,也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造成的后果与责任自负。
(4)材料初审
12月10号后,各系材料初审小组将对材料进行初审,2021年1月中旬公布初审结果。
(5)复试
2021年4月份进行复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学院网上通知。
答案来源于:2020年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
经济学 | 玉环县坎门文技校 | 2―4年 | -- |
经济学 | 南宁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 两年半 | -- |
经济学 | 云南省曲靖市农业学校 | 2.5年 | -- |
经济学 | 宁波海曙飞越教育培训学校 | 2.5-5 年 | -- |
经济学 | 奔腾电脑学校 | -- | |
经济学 | 广东省水产学校 | 3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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