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日至6月8日,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
一、1类考生(未符合特长考生专项条件)
根据考生的书面材料评审成绩{书面材料评审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4分(新高考之前的往届生学业水平考试C等不计分),其余不计分,满分100分]×70%+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专家评分×30%}从高到低,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确定通过书面评审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如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4倍则全部考生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二、2类考生(符合特长考生专项条件)
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考生(具体奖项名称和级别参照报名条件中的特长考生专项条件),经专家委员会认定,优先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通过书面评审的人数比例。
6月11日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书面评审结果。
2020年浙江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材料评审英语专业计划招生26人,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共计191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