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具体实施。
(二)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将招生“阳光工程”要求贯穿招生考试全过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公开”规定,重点强化对考生报名、考试过程、招生录取、入学资格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学校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作为重要任务,制定工作预案,充分做好考前、考中、考后的防疫工作,确保考生、评委和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
答案来源于:2020年枣庄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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