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及录取专业:遵照省考试院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我校根据远程网络面试情况,参考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录取考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按专业优先的原则,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考生单独招生考试总分相同,以远程面试中的专业认知、职业道德成绩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调剂,将不予录取。
2.学校各专业录取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省考试院要求,参加单招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考生到高考报名所在地招考办取体检表,按所在地招考办要求参加体检,具体安排咨询高考报名所在地招考办。
3.已录取的考生,学院下发录取通知书,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凡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经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后办理录取手续。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考生完全一致。
答案来源于:2021年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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