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具体组织与实施,成立宣传组、财务组、招生组、录取组、考务组、保卫组、后勤组,各司其职。凡单独招生面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答案来源于:2021年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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