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按学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A类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参照学考语文、数学、外语测试成绩的高低录取;B类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参照技能测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录取。录取时,按A类、B类分开录取,根据考生报考、参考情况,原则上按照相同比例安排计划。学院优先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
(一)计分办法:
(1)A类考生只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总成绩为:高中学考语数外成绩+面试成绩。B类考生须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考试和面试,总成绩为:文化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2)依照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按照专业大类和考生类别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进行录取,并根据专业差额进行调剂录取。优先录取填报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
(3)录取流程:我院确定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确认-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程序:考、录机构分离、学院纪检监室全程监督。
(1)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2)公布拟录取名单,从3月28日起公布预录取名单,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照院校志愿、专业志愿顺序优先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同一类别的考生。
(3)拟录取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并于4月5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办理录取手续,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4)专业调剂: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优先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的其他专业服从志愿考生中选择。
(5)对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学院将不予录取:
①虚假填报报名信息的考生。
②考试现场有舞弊、代考行为的考生。
③不服从考场安排,扰乱考场秩序的考生。
④未按规定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
⑤考试成绩单科为零分的考生。
(三)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根据湖南省单独招生的有关规定,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本校当年单独招生专业范围内转换。
答案来源于:2021年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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