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按照要求做好考生信息公示工作。报名结束后,分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打印考生基本情况表(包含考生的姓名、照片、民族、考生类别等基本信息),由班主任和语文、数学、外语任课教师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分别在学校和班级进行公示;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在直属报名点报名考生的信息公示,在辖区各中学、直属报名点等地张榜公示。公示期满后,由报名点负责人(中学校长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考生资格条件信息公示内容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中学及班级、资格条件类别、加分分值等。所在中学要将考生、班主任、校长签字的考生信息在本班和校园内张榜予以公示;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的考生资格条件信息,须在招生考试机构及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少于10个工作日。省招办对各市(县)上报的考生资格条件名单审核后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公示期间,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和通讯地址,接受举报和申诉,举报电话要安排专人接听、记录,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查清,认真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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