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制订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学院召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会议,按照有关原则和规定,制订2021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于推荐工作启动前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向学生公示、在学院网站等公布。
2.2020年9月25日-9月28日,学生申请报名:符合学院推免生申请条件且自愿参加推荐免试的学生按学院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华侨大学2021年推免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附件2)、本科前三学年的课程成绩单(必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和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证明、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证明、相关获奖证书及论文发表证明等。
申请者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入A4牛皮档案袋,在档案袋上注明“2021年推免材料”和学号、专业班级、姓名,并填写材料清单。
纸质版材料提交地点:林秀华文科楼(文学院)A204,收件人:刘心炜老师。
电子版提交方式:将材料按顺序编号,压缩后命名为“2021推免+学号+专业班级+姓名”发送到lxw@***.cn。
3.学院资格审查、综合排名并报送推荐初选名单:学院按照本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对学生申请材料及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查通过者进行综合排名,择优确定推荐初选名单。学院学生推免申请结果及推荐初选名单须向学生公示、在学院网站等公布。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要及时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由学院报研究生院审核。
4.学校审定推荐名单:研究生院汇总各单位报送的推免生推荐初选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推荐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grs.***.cn/)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学校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备案通过的学生即取得推免生的资格。
2021年华侨大学文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研究生文学院党委电话:0595-22693677;文学院教学秘书电话:0595-22693292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