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
1.本市户籍:
①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
③身份证、残疾证;
④近期一寸免冠照两张;
⑤县级以上医院入学常规体检材料(含肝功能检查),如有特异体质,要说明并提供材料。
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2.非本市户籍:
①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③合法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④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材料(下列之一:国家规定的在本市工作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⑤身份证、残疾证;
⑥近期一寸免冠照两张;
⑦县级以上医院入学常规体检材料(含肝功能检查),如有特异体质,要说明并提供材料。
3.报读初中一年级,还需提供学籍证明(由原就读学校提供,含全国学籍号及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市小学的学籍信息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以及素质报告手册、获奖证书等。
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二)职业中专一年级
1.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初中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可加带参加中考的分数条、素质报告手册等);
3.提供在校期间获奖证书材料;
4.全国学籍号和原初中就读学校所在地市的学籍号(由原就读学校提供学籍信息的截图打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公章);
5.身份证、残疾证;
6.近期一寸免冠照两张;
7.县级以上医院入学常规体检材料(含肝功能检查)。符合食品工作健康要求(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如有特异体质,要说明并提供材料。
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宁市特殊教育学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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