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2021年以“3+3”模式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依照该市公布的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政策,对进档普通类考生:当投档分相同时,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线、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然后实行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分专业录取(不设专业间级差)。
(2)对2021年以“3+3”、“3+1+2”模式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山东、重庆、河北等以专业(类)+院校形式志愿填报的省份,依照该省市公布的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政策执行,按专业招生计划1:1投档录取。
(3)对2021年以“3+1+2”模式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江苏、广东、湖南、福建等以院校专业组形式志愿填报的省份,对进档普通类考生:当投档分相同时,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历史等科目组)或数学(物理等科目组)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排序,然后实行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分专业录取(不设专业间级差);对进档艺术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则依次比较专业分、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然后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分专业录取(不设专业间级差)。如仍然相同,则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择优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通理工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