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对成绩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由考生本人于6月28日17:00前持《考生成绩复核告知单》、准考证、身份证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填写《青海省2021年普通高考成绩复审申请表》,逾期不再受理。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33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一楼咨询服务大厅)。
2.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成立成绩复审组对申请复审考生的成绩进行再次复核,并做出最终认定结论,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通知考生本人。复审组做出最终认定结论后,不再受理其他异议申请。
3.成绩复审组由省招委、省教育厅机关纪委和法规处、学科评卷组组长、评卷员、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工作人员和网评公司技术人员等组成。
答案来源于:2021年青海省普通高考成绩复核办法
2021年青海省普通高考成绩复核复核申请表和复审申请表由考生自行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www.qhjyks.com)下载打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