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工作职责。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责任。各地招考委负责本地扩招专项工作的组织统筹与协调工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宣传动员和生源组织等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做好在岗基层幼儿教师(含“一村一幼”辅导员)宣传动员和生源组织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做好在岗基层医疗人员宣传动员和生源组织等工作;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宣传动员和生源组织等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做好高素质农民、在岗基层农技人员宣传动员和生源组织等工作;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做好工业企业在岗员工宣传动员和生源组织等工作;工会部门负责按照教育部和全总“求学圆梦”计划工作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和生源组织等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市(州)相关部门、教育考试机构、各高校要加大宣传力度,统筹运用好各类媒体尤其是新媒体,通过答问、图解、访谈等形式,全面准确解读我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政策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严肃招考纪律。各扩招高校要加强对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相关政策规定,加强监督管理,针对不同类别考生特点,严格人才选拔标准,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禁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
对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做好疫情防控。各地统筹做好本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确保广大考生、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扩招高校要协调本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高职扩招防疫工作,认真研判疫情情况,在属地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合理制定考试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考点考场防疫。要做好对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登记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要对考试招生场所逐一进行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各考点应配备充足防疫物资,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要对涉考工作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和考试安全培训,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相关工作规定办理。
附件:
1.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考生报名登记表
2.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3.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考试招生工作流程
2021年四川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组织保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