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1. 在自治区教育厅的指导下,学院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及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兵团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者和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3. 考生被录取后不得换录。
(二)录取备案:11月20日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网址:http://www.***.cn)。
答案来源于:2021年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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