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二)我校2022年单招工作接受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我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三)我校成立以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教务、招生、纪检监察、安全保卫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若干专项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在招生就业处(以下简称“招就处”)设立高职单招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高职单招工作日常事务。
2.招生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招生宣传、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录取、与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的联系等工作。
3.考务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命题、考试安排、准考证编制、考生考试、阅卷、试卷保密保管等工作。
4.保障工作小组:负责防疫工作安排、考生安全、考场安全、试卷保密保管等工作。
5.监察工作小组:学校纪委全过程参与和监督高职单招工作,确保高职单招工作“阳光”实施。
答案来源于:2022年成都文理学院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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