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进行研究生录取工作。
2. 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方向((085100)建筑学(专业学位)按研究方向)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复试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的,可按专业方向复试成绩高低顺次递补。请放弃拟录取资格考生自拟放弃申请,亲手签名后发至邮箱hetianyu@***.cn。
3. 实施差额复试。
4. 拟录取考生不得选择拟录取专业方向以外的导师(以2022 年硕士招生目录公布导师招生方向为准)。
5. 师生双向选择:导师招生计划及导师联系方式将于9 月26日在网页公布,考生自行联系导师,进行师生双向选择。电子版师生双向选择表已发至各位导师,导师和学生签订电子师生双向选择表后,由导师打印后在9 月26 日17:00 前交至红楼109 室。拟录085100 建筑学(专业学位)02|城市设计(与意大利都灵理工大学合作办学项目)方向的考生,导师为导师组,不进行师生双向选择环节。
6. 经双向选择环节确定导师的拟录取考生,务必于9 月28 日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填报我院并接受“待录取”通知,完成拟录取确认环节,否则不予录取。
7.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低于60 分)不予录取。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直博生还需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8. 学院鼓励拟录取考生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直博生),直博生占用导师2022 年博士招生计划。直博生需上交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其他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推荐意见表。
9. 此次预推免接收工作实行动态审核,学院将视第一批复试接收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第二批复试,具体留意预推免系统信息。
10. 拟同意接收的免试生(含直博生),必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9 月28 日开通),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接受学校发送“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逾期不接受的,不再保留我校的拟录取资格。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后,将不能再撤销,请考生慎重选择。
11. 本次推免生复试期间不安排体检,体检工作统一在入学报到期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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