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71-3908523(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二)考生可对专业测试中相关技术问题提出申诉,相关申诉应在考试期间以书面方式当场提出,申诉人按要求填写《南宁师范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申诉申请表》,我校按照《关于印发南宁师范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仲裁办法的通知》(南师发〔2019〕244号)对考生提出的申诉申请进行处理。仲裁小组的处理意见即为终决定,考试结束后不再接受此类申诉。
(三)考生在成绩表上签名确认后视为对专业测试成绩无异议。已在专业测试成绩表签名的考生不再受理其申诉申请。
答案来源于:2022年南宁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2年南宁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监督、申诉及仲裁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