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规则
1.遵循“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原则,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总体情况,按成绩总分(文化成绩+素质测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之和),分别划定普高类、中职类(含素质测试、技能测试)、特殊类招生专业(冶金、材料)低控制分数线。
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或素质)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或素质)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2.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在所有符合条件并在录取分数控制线上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人数。
3.若出现总分同分的情况,普高类考生则按照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中职类考生按照素质(或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仍出现同分情况普高类、中职类均按语文、数学、英语顺序,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免试生录取
1.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2年4月2日前向我校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电子邮箱:scemi_zsjyc@***)。获奖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试当天交由招生就业处审核。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2.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确为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11日-4月15日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拟录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将退档申请传真到学校招办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由于放弃录取造成的计划缺额,学校视生源情况由录取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补录,补录原则控制线内考生从高分到底分依次替补,补录时考生不再填报志愿。补录结束后,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在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五)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录取手续办理完毕后不再接受退档申请,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答案来源于:2022年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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