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要求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每项条款考生务必仔细阅读、认真填报并核对,务必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沈阳体育学院研究生处网站的公告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和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二)考生应按照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对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是否加试详见当年复试管理办法。
(三)依据国家相关政策,继续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预计招收6人,并将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对专业(方向)计划进行调整。
(四)各类认证报告须在复试资格审核时再次提交给我校(如果身份证号码或姓名有更改的考生,请考生提前联系毕业学校更改学信网信息,提供更改后的认证报告)。无法提供认证报告的考生国家录取检查将不能通过,无法录取。
(五)依据考生具体情况和表现认为有必要时,将对考生再次复试。
(六)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八)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九)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高项加分。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十)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我校将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体检。
(十一)我校2022年自命题考试科目为两科,各科目的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详见附件和沈阳体育学院研究生处网站。
(十二)2022年我校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当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将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以及各专业(方向)上线生源情况对相关专业(方向)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利。招生计划中所列计划数,如上线人数未达到开课要求,我校将进行专业(方向)调整;如不接受调整,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十三)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一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可优先遴选进入复试和优先录取。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具体复试方案另行通知。
(十四)调剂不得跨学科门类,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十五)以上条款若与上级主管部门文件有不符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文件为主,终以我校网站公布为准,解释权在沈阳体育学院研究生处。
联系人:孙老师
咨询电话:024-8916657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
附件【沈阳体育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自命题考试大纲.pdf】
附件【沈阳体育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带考试科目.pdf】
附件【沈阳体育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自命题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表.pdf】
答案来源于:2022年沈阳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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