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答案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高校的招生章程经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公布。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高校招生章程是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重要依据,请考生认真阅读,充分了解。
志愿设置
1.我省高考志愿按考试科类分文史类、理工类;按报考类别分普通类(文史、理工)、艺术类(文史、理工)、体育类(文史、理工)。(1)普通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院校;专科提前批院校;本科第一批A段院校;本科第一批B段院校;本科第二批院校;本科第三批院校;专科(高职)院校。(2)艺术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第一批院校;本科第二批院校;本科第三批院校;专科(高职)院校。(3)体育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第一批院校;本科第二批院校;本科第三批院校;专科(高职)院校。2.军队、公安、航海类等专业及个别经教育部和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的专业列入本(专)科提前批次招生。3.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本科第一批A、B段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本科第二批设7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本科第三批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专科(高职)批次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专业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艺术类院校(专业)招生:第一批包括“211”工程院校、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普通院校和经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设1个院校志愿;第二批包括其他普通本科院校、艺术类本科院校和经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第三批包括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第四批包括高职(专科)院校,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除第一批录取院校外,其他艺术类各批次录取院校剩余计划向社会公布,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体育类专业招生:本科第一批、第二批和高职(专科)批次设3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批次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批次的所有学校,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本科第三批设2个有序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每个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自主选拔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教育部有关高校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试点学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并单设志愿栏(简称自主招生(艺特、试点学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自主招生(艺特、试点学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只设1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只有经招生院校选拔考核合格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自主选拔入选考生、艺术特长生合格考生、试点学院入选考生、已获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考生,才能选报自主招生(艺特、试点学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2015年,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安排在我省本科提前批次招生,志愿填报在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栏中,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了解相关招生规定、要求、条件等,符合有关高校报考条件(或者已经获得有关高校报考资格)的考生可自愿填报有关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志愿。4.我省普通类(文史、理工)本科提前批(除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外),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院校批次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艺术类除本科第一批的其他录取批次,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在相应批次的有关阶段录取结束后,如部分高校未完生计划,省招考办将通过高考志愿网报系统公布剩余计划情况(同时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网址为http://www.***/)。达到相应批次填报“征集志愿”分数要求、符合相应条件规定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征集志愿”,参加“征集志愿”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视为自动放弃。“征集志愿”设置如下:(1)本科提前批(除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外),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次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本科提前批设一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院校志愿中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均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2)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安排两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第一次“征集志愿”,均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第二次“征集志愿”,均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艺术类“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各批次设一个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院校志愿中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填报志愿方式
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考生根据《2015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本科高校招生计划》,凭密码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填报本人志愿。
志愿设置和填报
我省专升本录取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志愿表设置3个志愿,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成绩,按照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和要求,选择填报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3个志愿。招生专业说明以《2018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本科院校招生计划》为准。 特别提醒:考生填报志愿时务必仔细阅读《2018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本科院校招生计划》中的各项要求,尤其是“可填报该专业的专业类别”和“备注”栏目里的内容,按照招生院校的各项要求慎重填报,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必须本人填报志愿,不得委托他人代报。因考生填报失误产生的退档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填报志愿示例:考生小明,报名时填报的专业类别为“46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为“管理学”,则小明报志愿时须选择《2018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本科院校招生计划》中的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为“管理学”、“可填报该专业的专业类别”栏目里包含“46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展经济与管理”的招生专业进行填报。
考生报名
(一)报名条件1.2012级应届专科毕业生。2.在校三年修完计划内课程成绩合格。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综合表现良好,在校期间无违纪等纪录。4.缴清在校三年全部费用。5、推荐名额严格按照专业综合排名前30%应届毕业生,不准跨专业报考。6、入伍前为普通高职(专科)在籍生或毕业生退役后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7、黑龙江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联合考试"成绩合格者,不受名额限制且不占30%名额比例。(二)报名时间、报考费1、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11月28日。考生报名时按黑龙江省招生委员会《黑招考办研招【2014】3号》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3、考生报名名单公示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校内公示7个工作日)。(三)报名信息采集1.报名考生的自然信息由院校使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报考信息采取人工录入。考生本人应依据《2015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招生考试专业对接表》(附1)、《2015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附2)和《2015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附3)认真准确地填写。各分院将《2015年专升本分院各专业报名汇总表》(附4)、《2015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附2)、推荐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报名考试费150元汇总后于2014年11月28日上交到学院招生办公室(《2015年专升本报名汇总表》、《2015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由分院在学院网站根据报名人数自行下载填写,填写结束后按时送教学楼A112室,过期不予后补)。2.考生在信息采集表上填写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应与本人的身份证上信息一致,如不一致,以身份证阅读器采集的信息为准。(四)报名信息核对1.各分院上报推荐考生名单,由学院招生办进行进一步核查后于2014年12月1日打印《2015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下发各学院,各学院应交由考生本人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各学院汇总后于2013年12月3日交于学院招生办公室备案。2.考生需对自己所填内容进行仔细核对,发现错误信息应向院校申请更正,确认无误后签名,绝不允许他人代签。考生确认签名后,出现信息错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可以填写一至二个联系电话,但必须是考生本人的,以便第一时间联系到考生本人。3.院校须按照《2015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招生考试专业对接表》对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中"报考专业类别代码"和"报考专业类别名称"的栏目进行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一份装入考生档案,一份上报省招考办备案。
网上报名时间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从2018年10月15日上午9:00时开始,2018年10月22日上午12:00时截止(含节假日)。
报名工作程序
(一)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后,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1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设置网上报名密码,并妥善保管密码,考生网上报名时须认真阅读考生网上报名必读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同意后方能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和缴费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修改及查询本人信息。考生本人参照《黑龙江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样式)》(附件1),清晰、准确地在网上填写考生自然信息和报考信息,网上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等必须与居民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考生类别一栏须按考生户口簿(农村户口或城镇户口)填写(考生填报的手机号码必须在高考录取结束前保持畅通状态,省招考院在高考成绩发布后将考生成绩通过此号码进行短信推送),并严格按照信息格式和操作提示进行填报。如对所填报的信息进行修改和查询,程序与填报过程相同。考生要认真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姓名、地名等信息项中如存在字库中没有的汉字,以拼音(半角大写字母)代替。考生报考信息填写完毕后还须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操作(网上支付支持中国农业银行账户或其它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考生网上报考费支付成功即完成网上报名。 (三)报名信息确认 考生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缴费成功后,还须在县(市、区)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包括:身份验证、资格审查,采集头像照片、指纹信息等相关步骤。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基本信息填报、报考费支付、现场确认等环节步骤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资格审查 1.高级中学负责应届考生学籍、学年初审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县(市、区)招考办负责考生户籍、学籍、学力、身份等报名资格审查,市(行署)招考办负责报名资格的核查。 2.父母属我省市级以上(含市级)人事、组织部门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本人随父母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的;报名确认时,考生须出具我省市级以上(含市级)人事、组织部门提供的引进优秀人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考生父母及本人的户籍必须在报名前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 3.市级以上(含市级)政府规定的招商引资并购置商品房的外省人员,其子女随父母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的;考生父亲或母亲是经我省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民政府批准招商引资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确认时需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招商引资项目的证明文件及政府公示网址、法定代表人证书和企业营业执照并提供房产证;考生父母及本人的户籍必须在报名前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我省高考报名,需填写《黑龙江省2019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参加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报名确认时,考生须出具父母在我省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相关证明;考生所就读的高级中学校长、班主任负责审核确认考生连续实际就读情况并签字负责,考生所在县(市、区)招考办负责审核考生学籍、考生家长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 5.我省1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克东县、拜泉县、林甸县、明水县、青冈县、望奎县、兰西县)和9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延寿县、绥滨县、饶河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县、同江市、海伦市)(以下简称贫困县)的考生选报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我省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享受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进行填报,报考资格由县(市、区)招考办负责审查,审查合格后网上确认。县(市、区)招考办按照《黑龙江省2019年20个贫困县考生选报国家专项计划资格审查表》(附件3)相关内容,根据报考条件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和考生所在中学审查考生学籍、户籍及连续就读情况,市(行署)招考办负责指导监督。审查表一份留县(市、区)招考办存档,一份报市(行署)招考办备案。 6.我省41个国贫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边境县(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克东县、拜泉县、林甸县、明水县、青冈县、望奎县、兰西县、延寿县、绥滨县、饶河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县、同江市、海伦市、巴彦县、木兰县、依安县、克山县、勃利县、绥棱县、孙吴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虎林市、密山市、鸡东县、穆棱市、绥芬河市、东宁县、漠河县、塔河县、呼玛县、爱辉县、逊克县、嘉荫县、萝北县)的考生可选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黑龙江省属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我省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享受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进行填报,报考资格由县(市、区)招考办负责审查,审查合格后网上确认。县(市、区)招考办按照《黑龙江省2019年41个国贫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边境县考生选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资格审查表》(附件4)相关内容,根据报考条件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和考生所在中学审查考生学籍、户籍及连续就读情况,市(行署)招考办负责指导监督。审查表一份留县(市、区)招考办存档,一份报市(行署)招考办备案。 7.农垦系统的考生申请选报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是20个贫困县和41个国贫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边境县的户籍,考生具有户籍所在县农垦系统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在农垦系统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由农垦系统招考办按照上述第5项和第6项相关要求执行。 8.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申报与审查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申报、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办法另文通知。 (五)信息采集程序及办法 考生信息采集分为两部分组成: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和考生现场信息采集。 考生图像信息采集和身份证审验工作由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统一组织,不得交由考生所在中学办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时,考生本人必须持《居民身份证》原件,经招考办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使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相关信息,采集信息后当场摄像。如无《居民身份证》或因身份证阅读器无法识别的考生不得报名。考生图像采集标准参照《黑龙江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附件5)中的“考生照片采集标准”执行。摄像时统一使用白色背景,严禁使用考生照片摄像。采集考生图像的同时还须对每名考生的指纹信息和人脸识别信息进行采集。招考办要有专人负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乡镇、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应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外省高级中学就读应届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品德由就读学校负责考核。 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派出所、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后,在《黑龙江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上填写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并签字、盖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规定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七)信息核对 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各负责受理报名、信息采集单位打印《黑龙江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由考生本人认真核对后,在信息表中抄写“我已认真核对上述报名登记表中所有信息,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确认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考生确认签名后,出现信息错误和信息造假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核对无误后,高级中学、县(市、区)和市(行署)招考办签名盖章装入报考档案袋。
增加部分批次志愿数量。
提前批本科、高职高专文理类设6个平行的院校志愿,与去年一致;其他批次的平行志愿均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艺术批次和体育批次的平行志愿院校数量由去年的6个增加到9个。艺术本科(一)梯度志愿(填报校考院校志愿)由原来的两个梯度院校志愿(第一、二志愿),增加到三个梯度院校志愿(第一、二、三志愿)。
网上报名和缴费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修改及查询本人信息。考生本人参照《黑龙江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样式)》(附件1),清晰、准确地在网上填写考生自然信息和报考信息,网上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等必须与居民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考生类别一栏须按考生户口簿(农村户口或城镇户口)填写(考生填报的手机号码必须在高考录取结束前保持畅通状态,省招考院在高考成绩发布后将考生成绩通过此号码进行短信推送),并严格按照信息格式和操作提示进行填报。如对所填报的信息进行修改和查询,程序与填报过程相同。考生要认真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姓名、地名等信息项中如存在字库中没有的汉字,以拼音(半角大写字母)代替。考生报考信息填写完毕后还须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操作(网上支付支持中国农业银行账户或其它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考生网上报考费支付成功即完成网上报名。
招生范围
具有提高英语能力需求在校生(按照报名先后顺序,额满为止)。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11-09 05:03
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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