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综合技能考核是普通高校对口单招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招专业综合技能考核。
2.专业综合技能考核由各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专业综合技能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并将具体实施方案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专业综合技能考核必须在3月2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
3.专业综合技能考核成绩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及格及以上者方可报名参加对口单招考试。成绩记入电子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专业综合技能考核成绩优秀比例,一般不得超过考生总数的10%。凡参加专业综合技能考核取得优秀等级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计算机应用、机械专业的专业综合技能考核仍由省统一命题、分市考核;艺术类及烹饪、学前教育专业的专业综合技能考核由省统一组织专业加试;旅游管理专业除需参加各市组织的专业综合技能考核外,还需参加省统一组织的专业加试;其它专业的专业综合技能考核均由各市自行组织命题、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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