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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05-29 19:00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官网
http://www.sycm.com.cn
学校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六、联系方式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六、报名时间及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所有考生均须在沈阳音乐学院三好校区参加考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n,教育网址:http://yz.***,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照《辽宁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中报考点选择的有关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点,不符合报考点限定条件要求的考生将不予确认。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请广大考生做好个人信息保密工作,防止他人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在复试前提交真实报考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等相关文件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我院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校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我院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办法和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院研究生部网站公布,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十三、联系方式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四)报名方式
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缴费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其他缴费方式。
(五)报名须知
1.报名及缴费须按规定时间完成,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办理。具体报名时间及安排将在我院本科招生网“公示公告”栏发布。网址: http://www.***.cn/info.aspx?DWid=66
2. “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sycmbkzs
3. 考生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章程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4. 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件,选择报考专业,进行网上缴费,慎重执行“确认、提交”等操作,一旦提交成功,报考信息不得更改,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其所交纳费用一律不退。
5. 凡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漏填等造成影响考试及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6. 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方向,不得兼报。
(六)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将在我院本科招生网“公示公告”栏发布。网址:http://www.***.cn/info.aspx?DWid=66
(七)报考费用
初试费每专业100 元,复试费每专业100 元;初试、复试一并进行的专业收费200 元。
十、联系方式
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61 号
邮政编码:110818
电话:(024)23894405传真:(024)23894405
网址:http://www.***.cn
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及时发布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本科招生网。
网址:http://www.***.cn/info.aspx?DWid=66
敬告考生:我院从未委托任何校外机构及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考前辅 导,所有招考相关信息及本招生章程具体内容均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我院近三年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30日,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http://www.***/)网站上进行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21年5月31日中午12:00前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二)报名材料与上传
考生须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统一发送到指定邮箱:sycmzb@***,邮件命名方式:考生姓名+手机号。
1.本人签字确认的《沈阳音乐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历验证报告单(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自行打印)。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证明材料[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须提交本人签字的考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十、联系方式
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邮政编码:110818
电 话:(024)23894405
附件1报名申请表
一、报名事宜
(一)2021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报名工作已于2021年1月19日开始,将于1月30日17:00截止,目前有些省份的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尚未公布,有此类情况的考生也可正常报名和参加考试。我校将在教育部专业合格名单备案时,统一校验考生艺术类省统考合格要求,如经核实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法备案合格名单,考生成绩视为无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有部分考生电话反映因个人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报名信息填报错误情况,有此类情况的考生可申请退费,重新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须本人手写“考试报名信息修改申请”(以下简称“申请”),须在申请中说明考生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写明因何原因申请退费重新报名、右下角填写申请人姓名、个人联系电话、申请日期。
2.因疫情原因,学院不接受现场申请,请考生将本人身份证(人像面向上)放置于“申请”左上角(勿遮挡申请文字),拍照生成图片“文件1”,另须本人手持身份证(人像面)拍照后形成图片“文件2”,于1月30日12:00前将两张图片文件发至小艺帮APP客服QQ:。
3.审核通过后,小艺帮将对申请学生做退费处理,退费成功后,考生自行在APP上重新报名。
4.请考生慎重操作,再次报名缴费成功后不得再作更改。
5.因考生申请个人信息不准确、字迹不清楚、照片模糊等原因导致申请审核不通过,或考生未及时重新报名等情况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对于“3+1+2”模式高考综合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的再次提示
2021年我院对“3+1+2”模式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的选考科目要求为“历史”学科类。如有以上8省(市)考生选考科目为“物理”学科类,且已报考我院的可以申请退费(详情咨询小艺帮QQ客服);如考生不申请退费,可参加考试环节,但我院无法录取。
(四)报名方式
参加2021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校考的考生均须使用手机在“小艺帮APP”上完成报名缴费,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其他缴费方式。
(五)报名须知
1. 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21 年1 月19 日-1 月30 日。缴费须按规定时间完成,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办理。
2.“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sycmbkzs
3. 考生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4. 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件,选择报考专业,进行网上缴费,慎重执行“确认、提交”等操作,一旦提交成功,报考信息不得更改,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其所交纳费用一律不退。
5. 凡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漏填等造成影响考试及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6. 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方向,不得兼报。
(六)考试时间
1.模拟考试时间:2021 年2 月1 日9:00-2 月2 日17:00。
2.正式考试时间:2021 年2 月3 日9:00-2 月8 日12:00。
3. 作曲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视唱练耳、乐队指挥、合唱指挥招考方向及录音艺术专业初、复试时间另行通知,以沈阳音乐学院官网通知为准。
4. 音乐科技系键盘乐器修造、弦乐器制作、管乐器维修、乐音与健康招考方向及戏剧影视学院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初试模拟考试时间为2 月1 日9:00—2 月2 日17:00,正式考试时间为2 月3 日
9:00—2 月8 日12:00,复试时间另行通知,以沈阳音乐学院官网通知为准。
(七)报考费用
初试费每专业100元,复试费每专业100元;初试、复试一并进行的专业收费200元。
十、联系方式
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61 号
邮政编码:110818
电话:(024)23894405传真:(024)23894405
网址:http://www.***.cn
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及时发布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本科招生网。
网址:http://www.***.cn/info.aspx?DWid=66
敬告考生:我院从未委托任何校外机构及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所有招考相关信息及本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均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报名考试系统
报名考试系统为小艺帮线上考试服务平台,即小艺帮APP。具体操作请详阅《小艺帮APP操作说明》(附件2)《视频拍摄参考图示》(附件3)。
五、报名与考试时间
(一)报名时间为1月19日-1月30日。报考我院所有专业所有考生均须用手机在小艺帮APP上完成报名缴费,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其他缴费方式,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办理。
(二)模拟考试时间为2月1日9:00-2月2日17:00。模拟考试与正式考试的考试流程一致,包括身份识别、录制、提交等环节。未参加模拟考试无法进入正式考试环节。
(三)正式考试时间为2月3日9:00-2月8日12:00。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手机APP录制并提交视频,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作曲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视唱练耳、乐队指挥、合唱指挥招考方向及录音艺术专业初、复试时间另行通知,以沈阳音乐学院官网通知为准。
(五)音乐科技系键盘乐器修造、弦乐器制作、管乐器维修、乐音与健康招考方向及戏剧影视学院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初试模拟考试时间为2月1日9:00-2月2日17:00,正式考试时间为2月3日9:00-2月8日12:00,复试时间另行通知,以沈阳音乐学院官网通知为准。
(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文件的规定:“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高校、工作人员和公职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严肃查处。对相关作弊考生,取消特殊类型考试报名和录取资格,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
五、考生守则
(一)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和《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参加专业相关科目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区、考场后,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的安排,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验证、登记等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三)严禁考生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具有拍照功能的器材及与考试有关的学习资料进入考场。凡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一律按违规处理。
(四)考生应尽量避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或饰品。入场时,须自觉接受检查。如果考生不配合安全检查或拒不交出可疑物品,影响其考试时间,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考生入场后,须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课桌靠过道一侧上角以备查验。考生考试中途离开考场,须经监考员同意。
(六)考生领取试题、答卷纸后,应认真检查科目是否相符,是否存在漏印及影响答卷的情况,遇有特殊问题,可举手询问。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答卷指定的位置签写姓名。开考后,再行更换答卷纸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
(七)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听音笔试开考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
(八)考生不得在答卷纸上或背面作任何特殊标记。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在考场内谈话、喧哗、吸烟。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题、答卷纸等带出考场。
(九)考生要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严禁替考、代考,否则按违规处理。
(十)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提前交卷离开考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须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十一)考生进入面试考区,不准向评委教师打招呼,不得有递条、暗示等违规行为。在考区候考时,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大声喧哗,不准随便走动,禁止吸烟。
(十二)考生根据监考人员考试指令进行考试,不准提出与考试内容有关的问题,不准暗示或说明考生本人的姓名、考生号等信息。
(十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专业考试或面试。
(十四)考生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五)考生应按照《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防疫须知》相关要求,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及个人防护工作。
六、考生防疫须知
(一)做好健康状况监测。考前14天起,考生需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及健康状况监测,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
(二)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健康应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主动出示)。
(三)考生应提前安排好前往考点的时间和路线,赴考时,应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遵守考试、考点学校防疫规定,主动接受并配合考点学校完成身份验证、健康检查和登记、随身物品等必要检查。
(四)考生须持《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居民身份证、承诺书、“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绿码,经体温测试正常(低于37.3°C)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考生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进出考点、考场及离场时均须保持适当间隔(建议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六)遵守防疫规定。考生应及时关注本人考试所在市疫情防控要求,并确保本人符合考试所在地防疫政策和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七)考生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
六、联系方式
电 话:024-83910311
考生须缴纳报考费才视为有效报名,报名费采取网上支付方式收取。报考费缴纳时间截至10月31日,逾期不得补缴,未缴费考生不能确认网报信息。考生在网上报名阶段主动取消报名的均给予退费。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退费工作一般在12月末以前完成,如遇重复缴费、缴费不成功、退费未到账等问题请咨询研招网客服,联系方式:010-82199588,kefu@***.cn。
2.网上确认:2020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考生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有效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或社保证明等有关材料,由我院负责确认审核。未能按要求上传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将视为报名无效。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未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和录取。
考生须严格按照有关报考点规定上传考生照片、证件等相关材料并进行网上审核(具体要求及流程请详见我院后续公告)。未能按要求上传有效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确认审核不通过的,将视为报名无效,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对于国内学历考生,如提示学历(学籍)异常的,可通过学信网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非应届生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根据以上报告中的本人相关信息检查并修改网报数据。
持有国外学历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填报学历信息时需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填写完整认证信息。
五、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时间、地点
1.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地点:初试地点由辽宁省招考办统一安排,具体详见准考证及我院研究生部网站通知。
七、未尽事宜以《辽宁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报》以及《沈阳音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准。
八、我院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的官方网站为研究生部网站,网址如下:http://www.***.cn/info.aspx?DWid=53 九、我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024-83910311、传真024-83951899。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沈阳音乐学院官网中提供的招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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