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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05-29 19:08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010-80799334
官网
http://www.bua.edu.cn/
学校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7号
第十二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往年录取率及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学校按照招生计划人数录取考生,不预留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参照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我校在当地的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录取时,平行志愿间各志愿同等对待;非平行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将依次从后续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范围内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专业间无级差。如果考生总分相同,普通专业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则按照英语、语文、数学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美术成绩需高于生源地本科合格线,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地艺术类本科低控制线。对于艺术类专业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投档规则执行考生所在省份有关规定;对于艺术类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要求的考生中,录取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不分文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美术统考成绩/300*750*50%+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如果考生总分相同,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总分和专业课成绩都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须满足当年相应专业在其省份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学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同排位考生录取专业时参考。
第十六条 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学校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政策,在提档以及专业分配时,对有加分项目的考生,只取一项高分计算。
第十八条考生的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色盲色弱考生限报我校生物工程、应用化学、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园林、风景园林、林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酿酒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农业资源与环境(中外合作办学)、会展经济与管理等专业。色盲限报我校环境设计专业。动物医学专业(本科)为五年制,其他本科专业为四年制。
第十九条学校录取时,各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二、报考条件
1.符合生源地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报名条件;
2.考生须参加生源地省市2021年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需高于当省本科合格分数线;
3.考生文化课成绩需达到生源地省市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课低控制线;
4.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无色盲;
1.报考北京农学院报考点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并满足《2021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各类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2.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以下考生可选择在北京农学院报考点报考:
报考北京农学院的在京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报考北京农学院的其他考生,须满足户口或工作所在地在京的条件,有关具体要求按照报考点网报公告执行。
考生选择报考点时务必仔细阅读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的网报公告,确定符合其报考要求后方可选择,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通过网上确认、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学历应符合报考相关要求。报名系统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于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工作(2020年11月8日―10日)开始前,完成学历(学籍)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结果交报考点核验。
因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时间周期长,建议考生在报名前及早进行学历(学籍)认证,以免影响后续的现场确认、考试和录取。
4.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推免生除外)。
三、报考点选择
1.以下2类考生须选择“北京农学院”作为报考点:
(1)北京地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的考生;
(2)北京农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不含报考专业应试考试科目“业务课2”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生)。
2.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且报考专业应试考试科目“业务课2”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即:报考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业务课2考试科目代码第1位为“5”)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建筑大学(1116)为报考点。
3.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4.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的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进行报考招生单位和报考点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而造成不能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历(学籍)校验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务必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三)网上支付报考费
选择北京市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1日22:00)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缴费成功后,考生应持报名号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支付报考费,逾期不接受补缴费。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任何困难或问题,应主动联系所选报考点进行解决。
凡选择北京农学院报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请按照下列要求参加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第十二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往年录取率及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学校按照招生计划人数录取考生,不预留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参照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我校在当地的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录取时,平行志愿间各志愿同等对待;非平行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将依次从后续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范围内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专业间无级差。如果考生总分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美术成绩需高于生源地本科合格线,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地艺术类本科低控制线。对于艺术类专业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投档规则执行考生所在省份有关规定;对于艺术类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要求的考生中,录取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不分文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美术统考成绩/300*750*50%+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如果考生总分相同,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总分和专业课成绩都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浙江省考生须满足我校2020年相应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学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同排位考生录取专业时参考。
第十六条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学校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政策,在提档以及专业分配时,对有加分项目的考生,只取一项高分计算。
第十八条考生的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色盲色弱考生限报我校生物工程、应用化学、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园林、风景园林、林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酿酒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农业资源与环境(中外合作办学)、会展经济与管理等专业。色盲限报我校环境设计专业。动物医学专业(本科)为五年制,其他本科专业为四年制。
第十九条学校录取时,各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二、报考条件
1.符合生源地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报名条件;
2.考生须参加生源地省市2020年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需高于当省本科合格分数线;
3.考生文化课成绩需达到生源地省市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课低控制线;
4.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无色盲;
1.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学习的研究生。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纳入抽检范围。两者(即: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达到毕业要求时,均发放毕业证书(唯一区别是:毕业证书中会标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字样);两者获得学位时,所发放的学位证书相同;两者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1.选择北京农学院作为报考点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0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各类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选择报考点时务必仔细阅读报考学校和所选报考点的网报公告,确定符合其报考要求后方可选择,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现场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学历应符合报考相关要求。报名系统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于现场确认工作(2019年11月8日―10日)开始前,完成学历(学籍)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结果交报考点核验。
因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时间周期长,建议考生在报名前及早进行学历(学籍)认证,以免影响后续的现场确认、考试和录取。
4.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推免生除外)。
二、报考点选择
1.以下2类考生须选择“北京农学院”作为报考点:
(1)北京地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的考生;
(2)北京农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不含报考专业应试考试科目“业务课2”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生)。
2.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且报考专业应试考试科目“业务课2”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即:报考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业务课2考试科目代码第1位为“5”)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建筑大学(1116)为报考点。
3.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4.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往年录取率及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学校按照招生计划人数录取考生,不预留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参照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我校在当地的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录取时,平行志愿间各志愿同等对待;非平行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将依次从后续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范围内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专业间无级差。如果考生总分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美术成绩需高于生源地本科合格线,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地艺术类本科低控制线。对于艺术类专业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投档规则执行考生所在省份有关规定;对于艺术类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要求的考生中,录取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不分文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美术统考成绩/300*750*50%+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如果考生总分相同,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总分和专业课成绩都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浙江省考生须满足我校2019年相应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学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同排位考生录取专业时参考。
第十七条 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政策,在提档以及专业分配时,对有加分项目的考生,只取一项高分计算。
第十九条 考生的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色盲色弱考生限报我校生物工程、应用化学、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园林、风景园林、林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酿酒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农业资源与环境(中外合作办学)、会展经济与管理等专业。色盲限报我校环境设计专业。动物医学专业(本科)为五年制,其他本科专业为四年制。
第二十条学校录取时,各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1、坚持统一标准。同一专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要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即报考条件相同、考试科目相同、分数线和录取标准相同,实行相同的组织管理机制和工作流程。
2、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2.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农村发展专业的报考条件。
3.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北京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不接受破格调剂考生、英语以外考生和单考考生的调剂申请。
5.在符合以上四条原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调剂生的总成绩、统考课成绩排名筛选确定调剂生名单。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北京农学院官网中提供的招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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